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原位于山东省宁阳县城南2km处,现已搬迁至泰安市宁阳县宁阳化工产业园,堡头大街以北、华丰路以东。
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于2013年委托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退城进园、等量替代、原料路线及节能技术改造暨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12月31日取得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意见,批复文号:泰环审[2013]47号。
由于环评时间较早,氮肥行业工艺不断革新,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不断与设计单位沟通,对硫回收工艺进行变更,由原环评批复的克劳斯工艺回收硫磺变更为托普索(WSA)制酸工艺生产浓硫酸,同时考虑到安全因素,将原料煤破碎尾气排气筒高度由原环评批复的90m高变更为35m高,并对原料、设备、平面布置、污染防治措施等部分进行调整。对照《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中《化肥(氮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硫回收工艺变更属于“气化、净化等主要生产单元的工艺变化,新增主要产品品种或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排气筒高度降低属于“烟囱或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均属于重大变动。按照环办[2015]52号文要求,应针对上述变动内容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合成氨40万吨、尿素60万吨(合并晋煤明升达22万吨氨醇产能和财富化工18万吨氨醇产能,区域内合成氨产能保持不变)。项目投资200763.2万元,采用新型煤气化技术,在宁阳化工产业园建设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耐硫变换装置、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装置、液氮洗装置、压缩装置、氨合成装置、WSA制酸装置以及二氧化碳气提尿素装置等。
项目已进行备案,属于允许类项目,使用设备无国家规定淘汰设备。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空分装置污氮气、原料煤粉碎尾气、煤气化灰水闪蒸不凝气、变换气提酸气、低温甲醇洗酸性气、低温甲醇洗放空尾气、液氮洗燃料气、硫回收尾气、造粒塔排气、低压吸收塔排气、常压吸收塔排气、尿素筛分废气、尿素包装废气、尿素散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
空分装置污氮气直接经24m水冷塔排放;原料煤粉碎尾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35m、直径0.4m排气筒排放;低温甲醇洗尾气采用尾气水洗塔处理后经1根高85m、直径1.3m排气筒排放;液氮洗燃料气作为燃料送到气化装置;煤气化灰水闪蒸不凝气、变换气提酸气、低温甲醇洗酸性气送硫回收工段,硫回收尾气采用H2O2洗涤塔+酸雾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高60m、内径0.7m排气筒排放;低压吸收塔排气和常压吸收塔排气经1根83m高、直径0.8m放空管排放;造粒塔尾气采用高效净化系统处理后经1根100m高、直径28m排气筒排放;尿素筛分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38m、直径0.8m排气筒排放;尿素包装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15m、直径0.8m排气筒排放;尿素散装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15m、直径0.6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根高15m、直径1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90%以上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楼顶1.5m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酚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甲醇、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II时段要求。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卸煤库、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终端污水处理站等无组织废气。项目采用密闭的原料煤筒仓、输煤栈桥、破碎楼、煤浆制备;液态物料及气态物料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生产设备密闭,负压收集废气;尿素包装采用密闭自动包装机;甲醇储罐设置氮封,采用双管式卸料;终端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密闭。采取上述措施后,各污染物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综合处置方案。变换冷凝液收集后去气化单元;尿素装置解吸废水送尿素深度水解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气化工段和循环水补水;循环水站排水、脱盐水站排水送回用水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循环水站补水;回用水站排水进入三效蒸发器蒸发除盐后回用于循环水站补水。气化灰水、低温甲醇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污水站废气治理排水、生活污水排入终端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海子河。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空分分子筛、捞渣机煤渣、压滤机滤饼、废变换催化剂、PSA制CO废吸附剂、PSA制CO废脱硫剂、PSA制H2废吸附剂、废液氮洗分子筛、废氨合成催化剂、废硫回收脱硝催化剂、废硫酸催化剂、酸雾过滤器废滤柱、尿素装置废脱硫剂、净水站污泥、脱盐水站废反渗透膜、脱盐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回用水站污泥、回用水站废反渗透膜、回用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终端污水站污泥、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包装物、除尘器下灰和生活垃圾。其中捞渣机煤渣、压滤机滤饼送建材厂作建筑材料;净水站污泥、回用水站污泥、终端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宁阳县永固水泥制品厂处置;脱盐水站和回用水站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余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所有固废都能够得到综合利用。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各种泵类、风机、磨煤机等,噪声值一般在85~95dB(A)。经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不大,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液氯、甲醇等,项目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进一步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定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建设单位采取了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如建设消防系统、事故水池,制定并实施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等。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并确保事故状态下,降低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953842701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电话:0538-539560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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