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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特钢组织《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案例介绍》专题培训

近期,东方特钢针对废钢处采购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废钢采购队伍教育整顿”系列活动,公司上下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整治进度,通过教育培训、纪律作风整顿、明确纪律红线,确保攻坚战取得实效。
       4月17日上午9点,东方特钢以废钢采购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邀请集团法律顾问吴剑波律师对公司涉及对外销售、采购、合同、结算等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案例介绍》专题培训。
       吴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行业实际案例进行深度剖析,详细讲解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常见类型,通过阐述罪名定义、构成要件、常见形态、刑法处罚标准、剖析典型案例,重点分析了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触犯频率较高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内容,警示员工杜绝错误思想,引导员工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与公司的合法权益。
       培训中吴律师还就民营企业员工面临的职务犯罪法律风险,应当如何避免触碰法律红线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释疑;使企业员工增强了对职务犯罪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和理解,有利于企业员工警惕和远离灰色地带,有利于企业切实做好职务犯罪的风险防控。
       培训前,东方特钢总经理张晓军就开展此次培训的目的与意义发表讲话。他强调,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很有必要,领导干部要防微杜渐,保护好自己,也要保护督促好手下员工,不断加强思想认识水平,抵制不良诱惑,倡导廉洁自律。他要求,每位员工都能够对照自身,恪尽职守,抵挡住诱惑,克制住欲望,洁身自好,遵纪守法。
       此次专题培训,鼓励员工用法律武装头脑,引导员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进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通讯员 刘佳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