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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特钢环保税大幅降低

    近日,测算发现东方特钢第二季度上缴环保税16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2万,全年预计可累计减免环保税800余万元。
        自去年开始东方特钢进行了全工序的超低排放项目改造,截至目前为止,已完成除186㎡烧结机脱硫脱硝外所有产能的超低排放改造。300㎡烧结机脱硫脱硝的主要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低于10、35、50mg/m³,其他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不高于10、50、150mg/m³。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
        环保税的降低只是超低排放带来的利好之一,随着绿色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和超低排放的全面落实,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将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之路将更加平稳通达。

(环保处 陈颖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