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东方特钢收到国家产品监督检验中心寄回的轴承钢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结论合格。
今年8月16日-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派3名专家在常州市技术监督局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公司的轴承钢产品进行为期两天的监督审查。该项审查是质检总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一项配套举措,旨在淘汰冶金行业中部分产能不符合国家政策以及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企业。
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在认证的前一周收到审查通知后,由总经理亲自牵头、质量技术处负责协调,组织公司各部门、各分厂进行全方位的迎检准备。在检查过程中,专家组采取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并将样品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现场监督检测,一部分试样加工后由专家封存样品并寄送到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另一部分为备用样品。现场验证结束后,又着手对我公司生产装备能力、检试验装置的有效性、采购物资验证、各项管理性文件和记录证据进行取证,并详细记录了取证的全过程。审查工作全程进展顺利,经过专家验证,各项要求都符合相应规定。
此次轴承钢产品顺利通过国家质量监督审查,标志着公司的特钢产品质量得到了验证和认可,为后期扩大特钢产品供应,塑造特钢品牌拓展了发展空间。
(质量技术处 林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