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常州东方特钢正式实施2025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该规定在2019版《安全奖惩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与完善,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流程,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新版规定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细化:
一是新增管理职责与事故处理流程。2025版规定新增了安全处、人事处、生产处等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程序、事故调查人员职责以及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等内容。同时,对特殊情节的生产事故等级判定及划分进行了详细规定。与2019版相比,新版规定根据最新法规重新修订了险肇、微伤、轻伤等事故的判定标准,使其更贴合实际、更具现场可操作性。此外,规定还对事故报告、处置、调查及善后处理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进行了详尽阐述,便于各层级人员学习和执行。
二是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管理。2025版规定新增了公司中层干部按照“免一降N”原则的事故责任追究要求,明确了事故直接原因、主要原因等责任划分。与2019版《安全奖惩细则》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度》相比,新版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降职、免职等行政问责管理原则,督促基层班组长、工段(车间)长、科室人员及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此次新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实施,标志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的彻底转变,通过规范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流程、细化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安全处正积极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宣贯,策划开展专项培训、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项活动。
(通讯员 汪新富)